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徐州医科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心(以下简称“实践中心”)服务创新人才培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效能,根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创新创业学院)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实践中心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中期考核对象为2024年度立项建设的徐州医科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心(详见附件1)。
二、考核程序
(一)自评总结
各实践中心需全面总结建设情况,按要求填报《徐州医科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心中期考核报告》(附件2)和《徐州医科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心中期考核指标表》(附件3),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形成自评总结材料。
(二)材料审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审核工作,对各实践中心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形成审核意见。
(三)现场答辩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创新创业学院)遴选相关专家组成答辩评审专家组,组织开展现场答辩。各实践中心进行PPT汇报,重点阐述建设成效、特色亮点、存在问题及下一年度建设计划,汇报时长不超过8分钟,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12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综合评定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创新创业学院)将结合材料审核意见和现场答辩评审结果对各实践中心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设“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结果运用
中期考核结果将作为后续建设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实践中心,将按期划拨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实践中心,须按要求完成整改,经复核通过后划拨下一年度建设经费。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学院应督促本学院所属实践中心认真总结中期建设进展、成效及经费使用情况,科学规划下一年度建设计划,确保报送内容真实反映实践中心建设实际,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实践中心请于2025年11月26日前将中期考核报告、中期考核指标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dkjy@xzhmu.edu.cn(邮件标题中请注明“实践中心名称”),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签字盖章)报送至徐州医科大学信息楼106室。
联系人:刘佳玉 联系电话:18796601292
附件1: 2024年度徐州医科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汇总表.docx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心中期考核报告.docx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心中期考核指标表.docx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1月15日